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富川“生态乡村”建设项目已由预算内资金下达项目资金,招标人为 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FCCG2017工字307号
建设地点:位于贺州市富川县境内。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492056.74元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招标范围:贺州市富川县境内。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