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供电局2018年生产第一批大修材料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
二、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委托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对薛家湾供电局2018年生产第一批大修材料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局2018年生产第一批大修材料招标项目;
2.招标范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5个标段
4.资金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已落实)
5.供货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货物的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4.投标人近年(2015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最新发布的《关于暂停不良行为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通知》内电物资【2017】36号文件。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7.投标人必须具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日上午9:00至2018年1月9日下午17:00,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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