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CGN-201801020001 项目名称:江西遂川清秀风电场46MW项目第二批电力电缆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项目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江西省 吉安市 遂川县 招标项目分类:货物 其他类 其他货物 二、详细内容请登陆后查看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2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内容 1、项目概况遂川清秀风电场场址位于江西省遂川县与湖南省桂东县交界处,罗霄山脉南麓支脉鸡笼寨至老鸭口一带的山脊上,地属江西省吉安地区遂川县。风场北距遂川县戴家埔乡约13.5km,距离吉安市约138km,距离遂川县城约48km。遂川清秀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为70MW,本期装机容量为46MW,共安装23台单机容量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出线电压等级110kV,新建1座清秀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采用35kV全电缆敷设,共设2回。2、招标内容投标人应供给场内集电线路用的YJLV22-26/35-3×95、YJLV22-26/35-3×150电缆。35kV动力电缆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指导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合同电缆每批实际交货长度只允许取上公差1%。对于安装施工后长度在100米以上完好无损的电缆,投标方应按原价收回,长度在100米以下的电缆双方协商解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3、投标人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3、应有生产标的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方式。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上先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5.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注册会员的步骤请详见。如果投标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信息与会员注册时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更新会员注册信息。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注册信息而影响投标人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账户名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4.4 投标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需在相应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环节上传缴费凭证扫描件。缴费凭证(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应有银行签章或电子回单章,上传缴费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缴费凭证公司简称”, 个人汇款的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公司简称”。4.5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缴费凭证审核确认后,将授权投标人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4.6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已收取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7 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上传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或缴费错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6.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 8323 3285
电话:010-51 957 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