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项目需要,现就非招标编号为“PTFWZ2017GJT12060”的“自有渠道、智能交费在中影馨宜影院的宣传推广业务项目(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服务商。
一、 项目概况:标包一:在中影馨宜影院(馨宜新天地)进行映前宣传广告(预估金额4.75万元)。标包二:在影院对签约智能交费成功户进行活动奖励(预估金额19.5万)。
1.1 报价要求:各轮次报价均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报价
1.2付款方式:标包一: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发票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的90%,余额10%作为服务保证金,若服务期内未出现服务问题,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否则待协商解决后付清。标包二:采取分批分次付款的方式,合同签订后待乙方活动开展并提供活动赠送清单情况,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按实结算。
1.3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1.4预估金额:24.25万元。
1.5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二、 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2.1 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2.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三、 采购文件的购买时间及地点
3.1. 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1月2日起至2018年1月4日邮件报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