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8年度佛山供电局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高明区)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18年度佛山供电局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高明区)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29398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招标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1 车辆维修服务 1 高明区 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具体生效时间以框架协议签约日期为准,采购分配时间按框架招标有效时间执行(即框招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仍为招标分配有效期)。具体采购量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确切需求。如在有效期间上级公司收回佛山供电局的采购权或网省公司有类似的标的,则该标的或对应明细物资的有效期自动终止。 佛山供电局 200
招标范围:对高明供电局车辆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及维修等服务。(注:佛山供电局及下属单位(含班组)使用车辆,原则上在工作地点所属区域的中标单位进行维修,特殊情况需跨区维修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获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许可经营范围涵盖二类汽车整车维修资格;
3 在所投标包业务需求区域范围内设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提供服务场所相关文件证明;
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