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员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YSL(HT)201801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提供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供应商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针对采购方可以满足至少26辆通勤车(其中:55座1辆、45座2辆、35座14辆、19座9辆,可以用多座车辆替代座少车辆,按座少车辆收费标准结算)自由调度, 以实际发生为准。
(2)近3年供应商无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证明(以交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为准)。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0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