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18-2020年消防设施代维服务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18-2020年消防设施代维服务项
2.4 招标内容:株洲联通消防设施代维服务(烟感报警联动系统、自动喷淋、排烟系统、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防火门、消防水泵等),框架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合同执行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营业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3.2.2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3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含临时),提供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连续三年亏损,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2履约情况要求:2014年至今没有欺诈、违约、违法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