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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黄石出口互通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黄石出口互通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莆发改审〔2017〕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业主为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新度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47854.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3435.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9405.07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427.28万元,建设期利息1586.6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沈海高速黄石出口互通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主要内容:建设沈海高速黄石出口来往迎宾大道(北)方向与壶公路(西)方向的互通提升工程,采用现状荔港大道高架旁增设高架桥直行连通高速出口,同时在壶公路-荔港大道交叉节点范围内增设转向匝道桥直通高速出口,壶公路-荔港大道辅道地面平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互通立交及桥涵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搬迁及管线综合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智能监控系统、绿化景观以及附属设施等。
2.3.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计和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案修编和工程修编。其中施工图预算承包人自行编制(必须具备造价咨询资质)或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1).迎宾路:总长1050m(K5+910~K6+960),宽61.5m,双向六车道+辅路;
(2).壶公路:总长565m(K3+295~K3+860),宽81m,双向六车道+辅路;
(3).高速连接线:总长740m(K6+300~K7+040),匝道,双向4车道;
2.4项目总投资估算:计划总投资47854.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3435.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9405.07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427.28万元,建设期利息1586.62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 日历天(2018年8月31日完工)。
承包人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工交付使用(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的完工时间为准),超过2018年8月31日交付使用的,每延误1日的误期违约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 /天(不计不可抗力因素)。以上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减,逾期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的10%。同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单位按规定予以处罚。竣工验收前的养护及维护由承包人承担,因使用后造成的部分缺陷,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保证通过竣工验收。
从2018年9月1日起,不管本项目是否通过竣工验收,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投入使用,使用造成的缺陷由承包方无偿修复至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
2.6.1 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2.6.2 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②勘察甲级资质(岩土);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6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执业资格,且应为本企业在岗职工。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③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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