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福建移动莆田分公司2018年互联网营销辅助平台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 本次开发渠道互联网营销辅助平台,本次开发共分3个场景,一是客户使用端,二是渠道使用端,三是后台管理端。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引入1家
1.2本项目预算金额(含税)19万元。
1.3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1.4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系统终验合格且受托方履行完毕售后、维保服务等本合同项下义务之日为止。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ICT开发服务 项 1.00
二、资格要求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要求 证明材料(若未要求提供原件,则提供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 纳税人资质 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1、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证照未加盖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 运营经验 具备3个以上的软件著作权 需提供3个软件的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服务能力 需能满足在收到开发要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本项目的测试版。 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5 不接受供应商应答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01月02日12时00分至2018年01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