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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顺义分公司2018年物资集中搬运服务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2018年物资集中搬运服务项目集中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中国移动北京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物资集中搬运服务项目,合同期限为2年(预计为2018年3月-2020年2月),合同预估金额为18万元,以公开比选方式引入符合条件的提供商,负责顺义分公司物资集中搬运服务相关工作。
1.2项目内容:
1.2.1提供北京市内大型物资搬运服务工作,搬运公司需提供7*24小时(含节假日)的物资搬运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办理大型物资落地、搬运入位、交接签收等工作,所有物资搬运指令要在时限内将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顺义分公司指定的大型物资搬运至指定的入位地点。
1.2.2供应商保证运输,搬运安全,物资不得有任何损坏。
1.2.3在运输中,因供应商原因给分公司、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1.2.4在任何情况下,运输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供应商负责。(详见技术规范)
1.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4个月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搬运服务 1.00
     
二、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应答人应是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单位。
2.1.2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3应答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2.1.4应答人须具备道路货物配送物流业务的经营资格(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2财务要求:
2.2.1应答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如为外币,则以开启日当日汇率折算)。
2.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
2.2.3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视情况选择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2.4应答人须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或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比选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3者必须同时提供,所提供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2.3业绩要求
应答人自201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须具有物资集中搬运服务相关业绩,且每年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万元。应答人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均需附合同复印件来证明,且合同必须体现同类项目内容(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和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署日期的部分。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废选。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电话。合同原件备查。
2.4其他要求
2.4.1 如供应商注册地不在北京,必须在北京有驻地机构(提供驻地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如驻地机构为租赁须同时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应为非住宅)。
2.4.2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信誉及资格声明与保证》(见本文件第六章应答人格式),并盖公司章。
2.4.3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4.4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废除比选资格。
2.4.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01月03日14时00分至2018年01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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