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工业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决算定点采购招标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定点采购D【20171221】-02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决算定点采购招标。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不接受高于折扣系数为0.6的投标报价。 2.2项目位置:长春市内。 2.3服务周期:按招标人要求至服务内容全部结束,若工程跨年不增加任何费用。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选择3家审计机构,作为长春工业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决算定点采购入围单位。 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钢筋抽样分析(均不另行计费),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各标段内全部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文件中关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解释。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完成过类似审计业绩具有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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