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保洁绿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保洁绿化项目
1.2本工程概况:本工程是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保洁绿化项目,投标方应保证足够数量的、身体健康、能胜任本招标所指范围工作的绿化保养、保洁人员,保证优质完成绿化保养、卫生保洁工作,以满足招标单位现场文明生产要求;保洁主要内容有生产区域各建筑物保洁、主厂房内空中管道及钢结构保洁,生产区域道路保洁、道路清雪。本工程施工用工器具及消耗材料、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绳、高空作业防坠器均由投标方自行提供。
1.3工程工期要求:拟发包有限期为3年(2018年3月1日-2021年3月1日),根据承包单位的履约能力,合同一年一签。
1.4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1.5施工地点: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备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2.1.3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不允许转包与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申请人资格条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要求)
2.2.1招标单位施工现场高温、高压管道及高压带电运行设备较多,投标单位必须熟悉电厂相关的管理规定、工作标准、生产程序、工作流程,熟知电厂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投标人须具有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燃煤机组火电厂的保洁服务业绩,且服务工期在两年以上,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合同扫描件。
2.2.2考虑到生产现场的危险性,投标单位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且费用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投标单位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如未到现场勘察招标方有权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