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共龙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龙川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编号:LCZXCG2017062
二、 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
三、 采购预算:10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1.龙川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和相关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 合格的报价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报价人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材料。若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则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报价人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取得经采购人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证明为准;
4. 报价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资料盖章并放入报价文件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购买。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月2日起至 2018年1月4日期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