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干部宿舍一号楼内墙粉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干部宿舍一号楼内墙粉刷项目
2.2项目编号:KM2017099
2.3项目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招标内容:
2.4.1内墙要求
(1)铲除原有涂料层,满刮腻子一道砂磨平,刷乳胶漆;
(2)工程量:(内墙面积:约7625.60平方米), (天棚面积:约3711.00平方米)
2.5工程期限:2018年1月25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2.6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
2.7标段划分:本次竞谈设一个标段。
2.8资金来源及项目控制价:上级拨款,项目控制价:¥383969.46元(大写:叁拾捌万叁仟玖佰陆拾玖元肆角陆分整)。
2.9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及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10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做到文明施工。中标谈判申请人在施工完毕后应自行将施工现场残留下的垃圾清理出场,以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谈判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谈判申请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1.3谈判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谈判申请人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拟投产品材质检测报告;
3.1.5谈判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须承担过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1.6谈判申请人拟派中级以上职称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其对应的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近三年(2014至今)须承担过不少于1个以上类似业绩;
3.1.7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者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
3.1.8谈判申请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16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3.1.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5.竞谈报名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 1 月 2 日至2018年 1 月 4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