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明水经济开发区旧村改造项目马安村安置房通风系统工程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无 明水经济开发区旧村改造项目马安村安置房通风系统工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应具备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机电安装一级资质、同类工程项目施工经验;设备有3C认证: (5)在以往的招报价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信誉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标单位须提供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8)投标企业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99.8万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6日(北京时间,每日09:00时-16:00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