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汕尾供电局基建部甲湖湾项目微气象监测系统购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汕尾供电局基建部甲湖湾项目微气象监测系统购置 1.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1.3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4 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 采购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2.采购范围 汕尾供电局基建部甲湖湾项目微气象监测系统购置,详见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1 微气象监测系统 按技术规范书要求 1.0 套 注: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所提供的(产品:含电力设备或电力系统产品等相关内容)必须在其营业执照范围内的才能参加报价。 3、生产主体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如有厂家或代理商同时前来参加报价,则只选择生产厂家为合法报价方。 5、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日9时00分00秒至2018年1月4日17时00分00秒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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