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富川县柳家乡洞井村环境整治-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富财预函【2017】2号文批复下达项目资金,招标人为 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拨付“美丽乡村·生态乡村”》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635312.6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