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汕尾供电局基建部甲湖湾项目微气象监测系统购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汕尾供电局基建部甲湖湾项目微气象监测系统购置
1.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1.3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4 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 采购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2.采购范围
汕尾供电局基建部甲湖湾项目微气象监测系统购置,详见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1 微气象监测系统 按技术规范书要求 1.0 套
注: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所提供的(产品:含电力设备或电力系统产品等相关内容)必须在其营业执照范围内的才能参加报价。
3、生产主体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如有厂家或代理商同时前来参加报价,则只选择生产厂家为合法报价方。
5、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日9时00分00秒至2018年1月4日17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