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dzx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南阳飞龙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飞龙新能源唐河石柱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阳飞龙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柱山风电场位于唐河县马振抚乡东南,距南阳市约76公里,与湖北省枣阳及南阳桐柏县交界,为山地风电场。项目规划容量50兆瓦,拟安装单机容量2兆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唐河县
2.3 建设规模:50MW
2.4 交通运输条件:风电场交通运输可利用S335省道。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
2.5.1勘察设计部分:项目初设、施工图、竣工图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2.5.1.1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测、1:2000地形图测绘(部分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5.1.2 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范围为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架)、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所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含扩建部分主变基础及扩建部分电气) ;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含扩建部分);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含扩建部分);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楼)、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办公及生活文化建筑、室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等(含扩建部分的配电装置室、SVG室) ;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桥梁改造、 涵洞及道路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8)其他,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变电所场地平整及其他工程。
2.5.2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部分
≤25台单机容量≥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附属设备及配套服务,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进行微观选址并出具报告。
2.6 交货批次和进度:
第一批(总台数的1/3),交货日期为2018年5月1日
第二批(总台数的1/3),交货日期为2018年7月1日
第三批(总台数的1/3),交货日期为2018年9月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公司(企业);
②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③ 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风力发电行业)、风电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亿人民币(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方)。
(3)业绩要求:
①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须有吊装业绩(具有相应证明文件),且运行良好(具有相应投运证明文件);
②所投风力发电机组同兆瓦级机组商业运行业绩(同平台机型)不少于100台套(具有相应投运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南阳飞龙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1月2日8时至2018年1月8 日17时整。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南阳飞龙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飞龙新能源唐河石柱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阳飞龙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柱山风电场位于唐河县马振抚乡东南,距南阳市约76公里,与湖北省枣阳及南阳桐柏县交界,为山地风电场。项目规划容量50兆瓦,拟安装单机容量2兆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唐河县
2.3 建设规模:50MW
2.4 交通运输条件:风电场交通运输可利用S335省道。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
2.5.1勘察设计部分:项目初设、施工图、竣工图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2.5.1.1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测、1:2000地形图测绘(部分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5.1.2 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范围为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架)、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所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含扩建部分主变基础及扩建部分电气) ;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含扩建部分);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含扩建部分);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楼)、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办公及生活文化建筑、室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等(含扩建部分的配电装置室、SVG室) ;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桥梁改造、 涵洞及道路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8)其他,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变电所场地平整及其他工程。
2.5.2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部分
≤25台单机容量≥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附属设备及配套服务,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进行微观选址并出具报告。
2.6 交货批次和进度:
第一批(总台数的1/3),交货日期为2018年5月1日
第二批(总台数的1/3),交货日期为2018年7月1日
第三批(总台数的1/3),交货日期为2018年9月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公司(企业);
②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③ 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风力发电行业)、风电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亿人民币(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方)。
(3)业绩要求:
①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须有吊装业绩(具有相应证明文件),且运行良好(具有相应投运证明文件);
②所投风力发电机组同兆瓦级机组商业运行业绩(同平台机型)不少于100台套(具有相应投运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南阳飞龙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1月2日8时至2018年1月8 日17时整。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