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三沙市战略腹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SFML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来参加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SZJX2017-12-25-02
2.4、招标范围: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及海域使用论证使用要求的数学模型专题及相关服务。
2.5、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或企业法人单位或其他法人组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税务征收机构出具或银行代缴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3.3、投标人2017年以来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机构出具或银行代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4、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 2018年 1 月 2日8时30分— 2018年 1月 9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