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朝阳电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朝阳电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优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北京朝阳电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车辆定点保养及维修;
2.3服务期: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质量:合格
2.6项目投资额:约50万元;
3.3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2015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2日)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次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次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次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次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招标文件获取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