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耒阳分公司脱硝用还原剂液氨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脱硝用还原剂液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脱硝用还原剂液氨,品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536—88《液体无水氨》技术指标的要求,预估量1420吨(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预计用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经济实体,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2投标人应为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是工商营业执造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相符的经营许可销售权的销售商。
2.3投标人或其物流供应商应提供适用于运输本次招标所用液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液氨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运输液氨的槽车应在检验有效期内,并配备有押运员、槽车司机及押运员必须具有地方政府颁发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
2.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也没有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单位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12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