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明水经济开发区旧村改造项目马安村安置房通风系统工程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无 明水经济开发区旧村改造项目马安村安置房通风系统工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应具备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机电安装一级资质、同类工程项目施工经验;设备有3C认证:
(5)在以往的招报价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信誉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标单位须提供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8)投标企业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99.8万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6日(北京时间,每日09:00时-16:00时,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