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二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已经由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环司规发〔2017〕17号文件批准建设,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西张堡镇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厂内
2、项目概况:已建成的一期填埋库容为80000 m3,可满足8年的服务期。在其南侧预留填埋场二期建设场地,东西165m,南北100m。根据二期规划,进入填埋区填埋的危险废物总量:13333t/a(全年按工作330天考虑),日处理量为40t/d。库容按15年期限规划,年规划填埋库容10000m3,总有效库容不小于15万m3。
3、招标范围:安全填埋场二期工程土建挖填方、地基处理、库区圩堤及护栏、转运道路、截洪沟、防渗及渗滤液收集系统、渗滤液输送管线(与一期渗滤液收集池连接)、雨污分流及初雨收集池(与一期填埋场初雨收集一并考虑)、导气井、地下水导排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其中包括人工衬层渗漏检测、地下水监测、堆体稳定性监测和大气地表水等的环境检测)、封场覆盖系统(填埋封场阶段)、应急设施及其他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等设计、施工,即安全填埋场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内容。
4、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应有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危险废弃物或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防渗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
(3)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人员;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5)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工程施工管理五大员配备齐全。
注:以上人员养老保险须提供 2017 年1月以来在投标单位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及附注说明)。
7、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及无行贿证明犯罪材料。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 1 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相关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壹仟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