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核电厂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工地公寓宿舍楼、厂区综合楼、体育中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核电厂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工地公寓宿舍楼、厂区综合楼、体育中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已由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德核电厂生产生活附属设施项目核准的批复(鼎发改审批 〔2016〕16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备湾村(宁德核电厂厂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核电厂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工地公寓宿舍楼、厂区综合楼、体育中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其中:
公寓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78132.47㎡,计容建筑面积65780.92㎡,不计容建筑面积12351.55㎡。其中18#楼地上17层,3层裙房,建筑高度61.2米,建筑面积26307.37㎡;19#楼地上25层,建筑高度84.0米,建筑面积40931.50㎡;宿舍楼地下1层,建筑面积10893.60㎡。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梁板型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
厂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21632㎡,地上12层,地下1层,3层裙房,建筑高度为49.75米。结构类型:框架为核心筒结构,梁板型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部分梁采用后张拉有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体育中心总建筑面积为8197.28㎡,建筑高度为7.95-18.3米。地上1层,地下1层(270㎡),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公寓宿舍楼、厂区综合楼、体育中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记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等所包含的内容及发包人发包项目的配合工作均为工程承包范围,同时包含白蚁防治,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系统安装和租赁,施工电源采购、安装与维护,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等。其中:
公寓宿舍楼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含试桩)、主体结构(含电梯预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图纸范围)、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暖通、建筑电气(包括发电机、变配电设备、室外电气等)、建筑智能化、幕墙工程、建筑节能等建筑工程;室外设施(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等室外工程,绿化工程(暂列),以及与之配套的专业深化设计、专项检测。但不包括精装修工程,电梯工程,空调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厂区综合楼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含试桩)、主体结构(含电梯预埋)、建筑装饰装修(按图纸范围)、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暖通、建筑电气(包括发电机、变配电设备、室外电气等)、建筑智能化、幕墙工程、建筑节能等建筑工程;室外设施(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等室外工程,绿化工程(暂列),以及与之配套的专业深化设计、专项检测。但不包括精装修工程,电梯工程,空调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体育中心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含试桩)、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暖通、建筑电气(包括室外电气及变配电室等)、建筑智能化、幕墙工程、建筑节能等建筑工程;室外设施(包括道路、看台、停车场等)、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等室外工程,绿化工程(暂列)以及与之配套的专业深化设计、专项检测。但不包括空调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泳池专用空调包含在本合同内)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RMB 513,337,797.00(其中19#公寓宿舍楼134,292,161.00、18#公寓宿舍楼79,658,024.00, 宿舍楼地下室68,213,699.00厂区综合楼83,683,751.00、体育中心103,215,338.00、配合费暂列金及暂估价项目42,282,079.00);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17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6月1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详见合同;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 安全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福建省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具体详见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号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承包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 高级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及以上 ,专业: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承包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福建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S)=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M)×70%+地方信用评价得分(N,含法人到场5分)×30%。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方中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只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自身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高度不低于80米的建筑施工工程(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书)。
3.5.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6.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其他资格要求:承包人和拟派本项目的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 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2日17时30分至2018年1月 16日18 时00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采用无记名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
本招标项目 宁德核电厂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工地公寓宿舍楼、厂区综合楼、体育中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已由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德核电厂生产生活附属设施项目核准的批复(鼎发改审批 〔2016〕16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备湾村(宁德核电厂厂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核电厂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工地公寓宿舍楼、厂区综合楼、体育中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其中:
公寓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78132.47㎡,计容建筑面积65780.92㎡,不计容建筑面积12351.55㎡。其中18#楼地上17层,3层裙房,建筑高度61.2米,建筑面积26307.37㎡;19#楼地上25层,建筑高度84.0米,建筑面积40931.50㎡;宿舍楼地下1层,建筑面积10893.60㎡。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梁板型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
厂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21632㎡,地上12层,地下1层,3层裙房,建筑高度为49.75米。结构类型:框架为核心筒结构,梁板型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部分梁采用后张拉有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体育中心总建筑面积为8197.28㎡,建筑高度为7.95-18.3米。地上1层,地下1层(270㎡),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公寓宿舍楼、厂区综合楼、体育中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记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等所包含的内容及发包人发包项目的配合工作均为工程承包范围,同时包含白蚁防治,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系统安装和租赁,施工电源采购、安装与维护,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等。其中:
公寓宿舍楼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含试桩)、主体结构(含电梯预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图纸范围)、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暖通、建筑电气(包括发电机、变配电设备、室外电气等)、建筑智能化、幕墙工程、建筑节能等建筑工程;室外设施(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等室外工程,绿化工程(暂列),以及与之配套的专业深化设计、专项检测。但不包括精装修工程,电梯工程,空调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厂区综合楼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含试桩)、主体结构(含电梯预埋)、建筑装饰装修(按图纸范围)、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暖通、建筑电气(包括发电机、变配电设备、室外电气等)、建筑智能化、幕墙工程、建筑节能等建筑工程;室外设施(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等室外工程,绿化工程(暂列),以及与之配套的专业深化设计、专项检测。但不包括精装修工程,电梯工程,空调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体育中心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含试桩)、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暖通、建筑电气(包括室外电气及变配电室等)、建筑智能化、幕墙工程、建筑节能等建筑工程;室外设施(包括道路、看台、停车场等)、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等室外工程,绿化工程(暂列)以及与之配套的专业深化设计、专项检测。但不包括空调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泳池专用空调包含在本合同内)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RMB 513,337,797.00(其中19#公寓宿舍楼134,292,161.00、18#公寓宿舍楼79,658,024.00, 宿舍楼地下室68,213,699.00厂区综合楼83,683,751.00、体育中心103,215,338.00、配合费暂列金及暂估价项目42,282,079.00);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17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6月1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详见合同;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 安全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福建省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具体详见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号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承包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 高级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及以上 ,专业: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承包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福建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S)=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M)×70%+地方信用评价得分(N,含法人到场5分)×30%。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方中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只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自身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高度不低于80米的建筑施工工程(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书)。
3.5.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6.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其他资格要求:承包人和拟派本项目的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 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2日17时30分至2018年1月 16日18 时00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采用无记名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