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现对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进口自动疏水器(整体进口产品)国际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三、 招标方式与范围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招标范围: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进口自动疏水器(整体进口产品)。
2、本期规模:进口自动疏水器(整体进口产品)。
3、建设地址:南雄市北面,南雄市珠玑工业园附近。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7.1 投标人须具有圆满地履行合同的能力。
7.1.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均可参加竞标。投标人必须是已经过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公司,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投标人必须是依照所在国或地区法律设立,并在所在国或地区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7.1.2 商业信誉:近三年在国内至少有1个350MW或以上容量机组的进口自动疏水器安全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材料及联系人(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以上材料齐全方视为业绩有效。);
7.1.3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7.1.4 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的人员及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有类似设备上述工作的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过类似设备上述工作的负责人;
7.1.5 进口自动疏水器生产商须有ASME证书及TUV认证证书;
7.1.6 通过了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且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销售代理商投标。
7.2 原产地
7.2.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第3章中载明的格式,在投标报价文件报价表中详细列报。
7.2.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报价文件中详细列报相关部件和材料的供货厂商名称与原产地。
7.2.3 材料和部件的原产地一经报出不得随意改变。
7.3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技术服务和培训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谈判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7.4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4.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报价文件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4.2投标人应提供有授权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伪造,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10点—2018年01月08日10点。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现对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进口自动疏水器(整体进口产品)国际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三、 招标方式与范围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费 |
1 |
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进口自动疏水器 |
进口自动疏水器 |
1000元 |
1、工程名称: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进口自动疏水器(整体进口产品)。
2、本期规模:进口自动疏水器(整体进口产品)。
3、建设地址:南雄市北面,南雄市珠玑工业园附近。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7.1 投标人须具有圆满地履行合同的能力。
7.1.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均可参加竞标。投标人必须是已经过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公司,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投标人必须是依照所在国或地区法律设立,并在所在国或地区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7.1.2 商业信誉:近三年在国内至少有1个350MW或以上容量机组的进口自动疏水器安全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材料及联系人(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以上材料齐全方视为业绩有效。);
7.1.3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7.1.4 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的人员及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有类似设备上述工作的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过类似设备上述工作的负责人;
7.1.5 进口自动疏水器生产商须有ASME证书及TUV认证证书;
7.1.6 通过了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且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销售代理商投标。
7.2 原产地
7.2.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第3章中载明的格式,在投标报价文件报价表中详细列报。
7.2.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报价文件中详细列报相关部件和材料的供货厂商名称与原产地。
7.2.3 材料和部件的原产地一经报出不得随意改变。
7.3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技术服务和培训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谈判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7.4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4.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报价文件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4.2投标人应提供有授权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伪造,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10点—2018年01月08日1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