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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3  浏览次数:0
 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ZX2018-0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2013]398号、[2013]4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变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新发路与北安路交汇处。
2.3 建设规模:计划投资额2197.4966万元。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5月15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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