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海绵城市景观整治提升示范工程机关大院A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海绵城市景观整治提升示范工程(机关大院A区改造)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发科【2017】核2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报建编号为:3507241712290205,建设单位为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松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原车行道水泥路面铺设5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泥土、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泥土2100平方米等;铺设排水管421米,检查井9座,砌筑井9座,雨水口13座等;安装草坪灯16套,射灯10套,庭院灯15套,球场灯4套等;园路铺设透水砖262.02米,绿化种植等;具体以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0.3399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须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市政 类且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信用得分确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南建筑﹝2017﹞1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根据南平市南财预【2017】26号文和松溪县松财预【2017】14号文、如是县外施工企业中标单位必须在松溪县设立分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并到税务部门领取并使用本县发票,才可签订施工合同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及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日9:00时至2018年1月6日23:00时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