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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超市承包经营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受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委托,就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超市承包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投标报名。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服务地点: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超市   2.2服务时间:超市营业时间每天6:00-22:00,学校要求的经营时间。 3.4.1按照学校后勤管理处的经营管理与要求,经营范围包括现成食品、水果、饮料、文具、日用百货等,不得经营烟酒和食品加工。 3.4.2经营期间不得向学校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如保证学生数、控制学生、向学生摊派,定向购买商店有关物品等) 3.4.3经营期限:3年。在经营期间经营服务质量优秀的,经学校管理部门批准可续签经营合同。 3.5承包金额:本项目最低竞标价为每年人民币30万元整。 3.6中标单位确定后,签订合同时应一次性向招标人交纳质保金10万元整,经营期间无违规者。到期后退还。 四、服务要求 4.1投标方销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商品,销售商品种类与当地大型商场丹尼斯超市所售商品相同,商场没有的不能在招标方超市内售卖,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4.2投标方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大型商场丹尼斯超市的价格。否则被招标方教师或其他学生举报属实,应及时调整,退还差价,并对商品销售额10倍处罚。 4.3投标方负责支付使用的水电费用(按表计费)。 4.4投标方负责该项目的对外经营和内部管理,并承担在经营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若出现拖欠货款、员工工资等纠纷与招标方无关。 4.5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征得招标方同意,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4.6投标方在其他地方有促销活动时,必须在招标方超市同步开展促销活动。 4.7投标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若出现问题与招标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4.8投标方负责经营场所内的安全,因中标方原因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与招标方无关。 五、考核办法 招标方将根据本单位相关考核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首次检查不合格者,警告处理;第二次检查不合格者,招标方将书面提出限期整改通知,中标方仍未作出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招标方将根据情节,对中标方处罚5000-10000元不等,1年超过两次处罚时招标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6.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犯罪记录(须开具相关部门证明); 6.3投标人年龄不得低于18岁、超过60岁; 6.4 投标方中标后不得转让第三方经营;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高竞标价法(根据竞标价以高到低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即报价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8.1、报名时间2018年1月 3 日至2018年1月 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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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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