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尚德镇大中山、任家山村、韩家山村、元角村等文化广场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文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GSJY-GZ2018003
二、招标项目内容:
1、工程名称:文县尚德镇大中山、任家山村、韩家山村、元角村等文化广场工程;
2、建设地点:文县尚德镇大中山、任家山村、韩家山村、元角村;
3、建设内容:文县尚德镇大中山(场地平整1198.2平方米,广场铺装面积 643.96平方米,新建儿童乐园88.25平方米、健身广场(透水砖)46.32平方米、廊架16平方米、浆砌石护坎129.89立方米、绿化365.67平方米、成品雕塑1座、新建栏杆60米及戏台54平方米等);任家山村(场地平整1369.89平方米、广场铺装782.07平方米,新建篮球场173.6平方米、新建树池86.34平方米、绿化273.88平方米新建戏台54平方米、栏杆67米及浆砌石护坎66.58立方米);韩家山村(场地平整1258.21平方米、广场铺装761.87平方米,浆砌石护坎86.46立方米、新建戏台72平方米、绿化496.34平方米,购置成品雕塑2座,新建戏台72平方米、绿化496.34平方米购置成品雕塑2座,新建栏杆87米及拆除破旧房屋3栋);元角村(拆除原有地面432平方米、场地平整261平方米、广场铺装186.2平方米,新建花(树)池60平方米、篮球场173.6平方米、绿化12平方米、成品雕塑2座、成品凉亭一座、栏杆120.5米、浆砌石护坎53.16立方米、台阶8.91平方米)
4、工程工期:150日历天;
5、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三、资质及文件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2、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在近年中承建过类似工程性质的施工项目并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近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无介入诉讼和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4、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月4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10日17时30分在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泰和丽景10号楼三单元70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18年1月4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10日17时30分;
2、获取地点: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泰和丽景10号楼三单元70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 15 日9时 30 分;
2、递交地点:文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陇南市文县城关镇韩家坝新区文广大厦) ;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