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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气东输苏浙沪管理处2018年生产类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西气东输苏浙沪管理处2018年生产类物资框架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苏浙沪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为维持正常生产,满足日常检维修等要求,需要对生产用维修、维护类物资、劳保、工具等进行年度采购, 项目计划文件为财务处下达的公司各单位2018年财务预算指标通知,资金渠道为定额维修费。
1.2   招标范围
苏浙沪管理处2018年生产类物资框架采购,物资合计1102项。其中47项为代储代销物资,中标人需按招标人约定的数量提前储备,并在供货后立即补上相应数量,保证储备数量为约定数量,剩余1055项物资为框架物资,数量暂定为1,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采购计划后开始备货。全年预估订单至少20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3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0.5万元(含税)。
1.4 交货地点:南京市(南京维抢修中心)、无锡市(无锡维修队、无锡作业区)、仪征市(青山作业区)、镇江市(镇江作业区)、常州市(芙蓉作业区)、苏州市(甪直作业区)、上海市(上海作业区)、宜兴市(宜兴作业区)、太仓市(太仓作业区)。
1.5 交货期:供应商按照约定的代储代销品种和数量提前储备,收到管理处的采购订单后,代储代销物资最迟3天内需送到指定地点,其他框架采购物资原则上15天内送达,最迟需30天内送达(如无法送达,需提供无法送达原因说明。如无特殊原因延迟,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滞纳金)。
1.6 项目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12月31日止。
1.7 物资验收:符合《物资管理程序》的要求。
1.8 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和第七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1.10 质保期:质保期为 12 个月,自物资交到指定地点之日计算。
1.11 其他: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2015年以来至少3个类似物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2.3信誉要求:投标人保证近三年无欠款、违约等影响本项目履行的相关法律纠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保证银行信贷、欠息、资金结算等没有不良记录。
2.5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招标文件获取
3.1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请于北京时间 2018 年 1 月 3 日至 2018 年 1 月 7 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 02 时至05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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