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单位/招标人:绍兴大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kV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相应的劳务资质;并须同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相应的许可资质。
3.2、业绩要求: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具有承建并完成本地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三个以上的优先考虑,并且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具备相应的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