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锅炉高效细粉分离器改造
招标编号:DL-裕中-2017-54
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炉4台细粉分离器改造的设计(出相关设计图纸)、制造、供货、安装(出施工方案)、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及性能验收等全部工作。
交货进度及施工工期要求:本项目改造施工结合机组C级检修进行,#1炉C级检修计划2018年4月10日开工,4月29日结束,给定施工工期不超过1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施工及交货地点: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2.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具17%增值税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2如果是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就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台及以上中储式制粉系统高效细粉分离器2年运行业绩。
2.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8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2.9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2、2.3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帐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