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厂的委托,对其同煤集团化工厂雷管脚线卡线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维简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煤集团化工厂雷管脚线卡线器采购
2.2招标编号:ZBH-1117111702.3交货地点:同煤化工厂
2.4交货期:合同约定
2.5招标内容:电雷管脚线卡线器四套
2.6付款方式:本次设备招标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将根据需方资金情况分期分批付款
备注:招标的设备型号如涉及到某一单位的型号,本次招标不作为唯一选择,仅供参考,设备只要满足技术要求即可。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1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3.4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许可证;
3.5产品资质证明文件:针对所投产品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有必要的相关证件;
3.6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
3.7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可进行二维码扫描查询的证件不需提供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8日(周六上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