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QGGGC2017-GKZB-FDXLGZ-SG02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仆寺旗协合风电110kV线路改造工程(第二次)已由太经信字【2017】8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太仆寺旗恒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园区内的太旗协合风电110kV线路的部分线路及相关通信线路进行外移改造;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宝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4、总 投 资:1592811元;资金来源:政府出资
2.5、计划工期:108日历天(2018年3月 15 日-2018年 6月30日)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3.1、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企业注册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通过年度自查并加盖审验专用章);
3.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并彩色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为原件)。
凡具备以上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4.2报名时间: 2018年1月 3 日上午9:00 至 2018 年 1月9日下午17:3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