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7年株洲县窄路加宽及断头路工程(龙潭镇)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7】1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县发改招核【2017】24号文核准,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湘广招字【2017】株0025
2.3建设地点:株洲县
2.4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为位于株洲县龙潭镇,线路名称:C342、X037、Y127。建设规模:C342村道K0+000-K0+997、X037县道K33+450-K35+450、Y127乡道K1+494-K3+040段路基加宽、新建及加宽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挡土墙、新建砼边沟、新建及接长涵洞、平面交叉路口处理、新建波形钢护栏和交通标志牌等。C342线(0.997公里长*4.5米宽)、X037线(2公里长*6米宽)、Y127线(1.751公里长*5米宽)。财评审核金额为2124539元。
2.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9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共分为1个合同段。
2.10付款方式:采取4:3:3方式,工程完工后付至完成工程款的40%,县财政(审计)出具结算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报告金额的70%,县财政(审计)结算报告满一年付至结算报告金额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
3.5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员并具有施工员岗位证(1人)、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1 月 3 日至2018年 1 月 31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