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托,针对山东医专药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医专药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DY-JN-2017121603
三、项目说明:
质量目标:合格
资金来源:自筹
供货时间:普通药品接到采购计划48小时,急需药品12小时内送达。其中,招标采购清单为全年参考使用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质保期:到货时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保质期不允许低于原产品有效保持期的80%;
交货地点:所有投标药品及医用物品均须免费送货至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卫生所指定的地点。
采购周期:12个月
采购范围:完成采购单位所需货物的供货、运输、搬运、装卸、检验、验收等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若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
(4)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还应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
(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时间: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