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加快城市建设,有力推动我县棚改项目建设,改善我县居民的居住条件,减轻财政压力,支持我县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特面向社会公开选择资金雄厚、社会信誉好、具备相关资质的法人实体作为投资人,实施“平舆县平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招商人为平舆县人民政府。业主单位为平舆县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将项目具体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平舆县五里路中段北侧、军民路西,占地面积约75.22亩;商城路中段南侧、中原路东,占地面积约54.79亩。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0.01亩。
2、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2亿元(以财政决算为准),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包括住宅与配套设施。
3、本项目拟开发建设的主要内容:平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区所建设的全部内容(房屋建筑、配套设施、绿化、亮化工程等)。
4、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建设工期:总工期两年。
二、投资、建设和付款方式
1、该项目采用“投资人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投资建设+政府分期回购”的实施模式,由投资人投资建设,工程完工验收决算后,政府分期回购(回购期限10年)。
2、具体付款方式和投资人的资金成本:双方合同另行约定。
三、投资人条件
1、独立法人: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
2、投资人应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4日至2018年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