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DD-CY-2017-17
开标时间:2018-01-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抚州市中阳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241万元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其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ZDD-CY-2017-17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
起重机采购 |
批 |
1 |
241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项目有效合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者概不接受报名。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银行的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7)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
2、报名时间及标书出售: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即2018年1月4日至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5:00-17: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