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报资产”或“公司”)就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用于公司中期票据、公司债发行)服务事宜进行邀请招标,以选择适格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债项目提供审计服务,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签订合同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 2、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担任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债项目审计机构资质与能力。 3、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技术档案、质量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齐全完善,在上海市区设有长期、固定的服务机构。 4、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满3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成员单位,且经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分类管理评定为B类以上,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0人及以上。 5、熟悉宣传文化系统审计业务,并具有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报资产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用于中期票据、公司债发行)服务招标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债的要求,本项目将评审出一名中标人:中标人将负责公司中期票据、公司债发行的审计工作,出具审计实施方案,恰当确定审计范围,把握审计重点,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形成详细的工作底稿,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符合要求的2016年及 2017年度审计报告。 3、招标人: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服务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审计服务须足以保障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债合法、合规并顺利、有效地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在各个方面充分达到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各项标准与要求。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10时,提交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一号楼20楼2019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 15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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