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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阿尔山市2017年度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1. 招标条件

   兴安盟阿尔山市2017年度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兴安盟水务局以兴水饮﹝2017﹞36号、37号、38号、39号、4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阿尔山市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自治区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2建设规模:设计日供水量36.91吨。

2.3本项目批复总投资额:187万元。

2.4标段划分:该工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1日,共92日历天。

2.6招标内容:打分散式单井352眼;配套水泵352台,铺设入户输水PE给水管6325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省级水利行政部门颁发的钻井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时间:2018年01月03日至2018年01月0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2 领取地点: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0元每标段。

5. (1)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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