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苏泊淖尔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已由额发改审批审字[2016]16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为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设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规模:设计总改造面积为197193平方米,包含栽植乔木、灌木、地被,铺设绿化给水管网,花岗岩硬化铺装,透水混凝土路面恢复等工程。
2、工程
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4、设计周期及质量要求: 20 日历天,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被委托人近10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按实际年限提供,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被委托人查询必须满足10年)。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相关要求
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报名材料,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投标人还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转款凭证送至报名地点进行备案,如没有进行备案,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以及其他方式缴纳的保证金。
缴入账户: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开户
帐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月7日(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中标后,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押证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
8、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答疑纪要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相关信息可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额济纳旗门户网(/)上查询。
四、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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