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货物采购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SGS20180100101
2.2招标项目名称: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三期货物国际海运服务代理项目招标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三期货物国际海运服务项目代理招标及其相关服务,服务范围:
2.3.1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三期货物、普通物品从上海港或天津港发运至孟加拉吉
大港(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或散货船,直达航线或拼船航线,空运等方式,依据货物品类及甲方要求)。
2.3.2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三期货物特殊物品从上海港或天津港发运至孟加拉吉大
港(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工品:集装箱或散货船,直达航线或拼船航线,空运等方式,依据货物品类及甲方要求)。
2.3.3货物到达目的国孟加拉所需相关证书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目的国孟加拉货物
保险的办理,目的国孟加拉第三方货物检验证的办理等),货物到达目的国孟加拉信息反馈,以及与甲方孟加拉现场或孟加拉当地货代的协调。
2.3.4代理商负责整个运输过程中报关等单据制作工作及货物发运所需的资质的办理工
作,甲方负责提供所需资料。
2.4工程地点:孟加拉国巴拉普库利亚煤矿
2.5交货地点:孟加拉吉大港
2.6发货地点 上海港或天津港(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期:合同签定起有效期一年
2.8服务要求:代理承运方按甲方要求,遵循最安全原则,最合理的运输方式,提供最
优的服务,在合理的价格下,确保货物完好、按时送达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
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4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
的投标都将被拒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3.1.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