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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一期工程循环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一期工程循环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一期工程循环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并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编号:GZ180117-LZGJGY

二、谈判内容:

为满足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一期工程循环处理中心项目建设,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招标

第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第二标段:安全性评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有环评服务、具有履行该环评服务的人员、能力、设备;

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11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2015年度或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 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扫描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安全性评价服务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11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2015年度或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扫描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0104日至2018010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六处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410)。获取文件时需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获取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有投标人自行承担(外地投标人可以网上报名,将盖有公章的相关资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951871439@qq.com并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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