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2018年度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卫生保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8年度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卫生保洁项目 2.2招标范围:办事处全部辖区内的道路清扫,保洁清运及小广告清理工作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服务期限: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营业执照含有物业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3.3具有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只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须提供证书原件); 4.1.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1.5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5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于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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