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商丘新长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长盛兰庭、骏庭(南湖公馆)施工及监理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新长盛兰庭、骏庭(南湖公馆)施工及监理项目
1.2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8】001号
1.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5招标控制价:费率
二、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2014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项目。
5、投标人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备注: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所有盖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请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