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大数据产业体验馆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ZB-1712G-134Q
本招标项目三维大数据产业体验馆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兰州北科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办公会议纪要[2017]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北科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列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概况
1、工程内容:设备购置、系统集成、软件研发。
2、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南滨河中路1119号三维互联网创新创业大厦1楼西侧大厅。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投资预算:一标段(视屏设备采购):165.9万元
二标段(系统集成采购):160.1万元
三标段(电子沙盘软件采购):90.3万元
5、招标内容:所有内容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清单参数为准。
6、计划工期: 20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01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02月17日
7、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除二标段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证书原件,如无法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年-2015年度或 2014 年-2016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投标人在兰州市内有固定的售后网点(如无设立,中标后需在兰州市内设立固定的售后网点);
4、投标人近三年(2014 年 12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设备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5、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 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三、报名携带的资料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提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应商须提供的资质证书;代理商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复印件);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及本单位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兰州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近三年类似业绩;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无财产 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 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证书未在有效期内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 制作投标文件的, 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报名时间: 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10日(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
3、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兰州高新创新园区D座众创中心一楼大厅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