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港区12号路及13号路延长线、14号路工程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港区12号路及13号路延长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防发改〔2015〕75号)《关于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港区14号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防发改〔2015〕76号)、《关于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港区12号路及13号路延长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防发改〔2015〕68号)《关于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港区14号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防发改〔2015〕66号)、《关于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港区12号路及13号路延长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防发改〔2015〕282号)、《关于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港区14号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防发改〔2016〕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防城港市港工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港区12号路及13号路延长线、14号路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 450602ZB1801001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港区内
建设规模:新建的港区12号路及13号路延长线全长618米为城市次干路;其中12号路全长388米,宽30米; 13号路延长线全长230米,宽20米。新建的港区14号为城市主干路,路全长810米,宽50米。详见施工图纸。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投资约20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 3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如有) 无
招标范围: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港区12号路及13号路延长线、14号路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3 日至 2018 年 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