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阳市弓长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辽阳市弓长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安服务项目(编号:GCLZFCG-201710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预算资金
1、项目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安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区政务中心使用后一直由保安公司进行服务,同时为区学校、电视台等办公场所服务
服务项目范围 1、政务中心;2、学校;3、交通局;4、电视台
服务主要内容 1、对监控系统运行实行24小时监控;
2、对工作现场实行24小时守卫;
3、对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实行不间断的巡逻巡检;
4、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5、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
6、对隐患上报处理,应急处理。
人员配置标准 1、政务中心:白班11人,夜班5人,雷锋馆3人
2、学校:30人(三中6人、高中5人、雷锋小学5人、汤河中学3人、新建小学3人、苏南小学4人、中学幼儿园2人、教师培训学校2人)
3、交通局:2人
4、电视台:2人 共53人
采购项目要求 1、人员配备合理
供应商提出的用工岗位、人员编制符合招标项目实际。
2、人员工资确定合理
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市场平均价格。
3、用工保险计算合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计算用工人员各类保险费率。
4、税收计算合规按有关政策核算税费和各项政策性收费。
5、服务费、服装费符合市场平均价格
技术服务标准 一、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切实可行的服务实施方案。
二、定岗、定编、工资、保险、收费依据说明。
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完善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保安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
2、保安员要熟悉操作监控系统;
3、应急服务预案。
四、服务用品、用具、机械设备及劳动保护用品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提供;
五、保安服(四季)由中标单位负责。
3、预算金:1339200元/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领取文件时间:2018年1月2日起至2018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