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节能  除尘器  脱硫  洛河发电厂  辽宁  福建  淮南  设计  脱硝  桥架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设备 » 正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8676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1.9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落实公司创新驱动行动计划,提升公司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按照公司专利提升专项工作方案,现拟开展公司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招标范围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各中心机构、直属各供电局、子公司及其他下属单位(含代管县)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及审批程序办理、变更程序办理、授权程序办理、年费代缴及其他相关业务。招标有效期为3年。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金额(万元)

备注

1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1

广州地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1051.2

500

10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州地区的各单位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2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2

佛山、中山、珠海、江门、阳江、茂名、湛江、云浮、肇庆地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729.6

200

4

本标包服务范围内各单位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以及电科院委托的申请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包含本标包服务范围内各单位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3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3

韶关、清远、东莞、惠州、河源、梅州、潮州、汕头、汕尾 、揭阳地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619.2

200

4

本标包服务范围内各单位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以及电科院委托的申请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包含本标包服务范围内各单位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无职业代理人因违反行业规则被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或者惩戒的记录;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企业注册资金达到30万人民币(含)以上;

6

企业成立2年(含)以上;

7

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含)人民币以上;

8

对电网行业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有较好的理解,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保证措施、能力;

9

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的人数达到10人(含)(1958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代理人不统计入内)以上;

10

具备指派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优质代理服务的代理人的能力,指派的代理人需具有执业资格,从业时间超过3年,在自动化、电力(尤其是强电)或材料等领域处理过相关专利代理事务;

11

投标方应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并获得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书;

12

禁止以下关联方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4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10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3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账号:91060154800005106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个工作日提交。

c)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一并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d)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报价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1月4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4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24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24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   

(七)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csg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Processed in 15.696 second(s), 28 queries, Memory 2.68 M